根据教育部《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教职成〔201913号文件,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,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通过,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按如下原则设置: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,实践教学学时应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%,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实验与实践、实训、认识实习、课程设计、社会调查、岗位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;每学期安排18周,按整周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每周计1学分,每学分计27学时;其余课程每周计1学分,每学分计18学时。我校全年开课3307门次,735门课,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69%,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10%


关闭